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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切入点,全面实施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打造一流政务信息队伍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讲求效率、激励先进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
  四、考评办法
  1.考评等次
  考评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档次。按要求及时报送政务信息,且信息条数达到规定要求的,为政务信息工作达标单位(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且信息条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为政务信息未达标单位(部门)。各县(区)政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
  2.评比等次
  评比分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单位分为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两个等次。个人分为优秀信息员和信息工作优秀管理者两个等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报送信息数量、采用率和得分进行排名评比。信息报送未达标的,取消评先资格。
  3.考评计分标准
  信息加分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编发的信息载体为准。主要信息载体有:
  《信息参考》:主要刊载各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在促进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中取得的成就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综合调研信息;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经验交流信息。根据信息上报和信息调研情况不定期编发,字数在500字以内。发送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有关单位、部门。
  《每日要情》:主要刊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精神;国家和省政府综合经济部门重要工作动态;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领导重要工作批示;市政府领导主要政务活动;本市重点工作进展;省内外动态资讯。《每日要情》每日1期。发送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本溪政务信息》:主要刊载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做法和成效;本地区、本部门在发展改革中取得的新成就。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借鉴和推广价值的经验交流信息。《本溪政务信息》每周1期。发放范围:市政府领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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