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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和部门要掌握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的内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信息报送内容
  1.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落实情况;
  3.《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4.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5.市政府办公会议、工作调研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6.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7.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工作动态;
  8.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工作经验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情况和问题;
  9.重要社情民意;
  10.突发公共事件。
  (二)信息报送任务
  1.各县(区)政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
  2.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
  (三)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文稿发送至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电子邮箱:bxzfxxc@126com(联系人:王丽丹,联系电话:2218039)。
  (四)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要及时。除报市政府应急办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外,凡是需要市政府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信息,应先于新闻媒体报道前,第一时间内及时收集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信息报送要准确。报送的信息必须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信息报送要全面。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报送信息既要报喜更要报忧,做到喜忧兼报。
  4.报送信息要新颖。要注意采集、反映凸现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的信息,着重提供有分析、有建议、有典型意义、有示范价值、有启发指导性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特色性。
  5.信息报送要规范。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程序,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附件: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运行效率,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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