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0〕4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金昌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甘政发〔2009〕26号)以及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整顿,促进我市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食品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食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其周边的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继续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依法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实施《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在全市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和重点企业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