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9〕134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冬春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冬明春气候干燥,随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庆祝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加快,处于重特大火灾的高发期。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研究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积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冬春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切实掌握一些基本、实用的消防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冬春防火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区及各部门、单位要把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特别是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作为冬春防火工作的重点,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些环节薄弱就加强哪方面工作”的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检查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检查整治责任。要针对冬春季容易引发火灾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采取重点抽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等办法,全面彻底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多产权和“多合一”场所、车站、人员密集居住区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一律不准举办。要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火灾防控体系,要切实加强对柴堆、麦草的管理,强化对炉灶、烟囱、电线等的检查治理,彻底消除致灾火源。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作用,深入发动群众,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
三、明确职责、全力攻坚,认真组织开展好冬春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