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9〕158号)
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闽政办发明电〔2009〕139号文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二、
每周安排两个晚上学习政治或业务。
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央、省驻宁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