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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9〕158号)


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闽政办发明电〔2009〕139号文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二、每周安排两个晚上学习政治或业务。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央、省驻宁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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