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13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防范非法广播电视信号的传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宜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国教办主任
杨 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叶 柯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 春 市国安局副局长
黄 夏 市维稳办副主任
王洪勇 市文化局纪检员
童 琨 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泽竹 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章 海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安顺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主任
陈 玲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日常工作。杨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3281223。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各县(区)城区、周边和各乡镇所在地为清理整顿重点区域,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重点清查辖区内擅自设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点,重点查处网络覆盖范围内私自安装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同时,坚决打击擅自传送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