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0〕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预防可能出现的强降雪、降雨天气造成蔬菜等部分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流通安全,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好冬、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研究,就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县区、物价、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建立应急、节日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商品供应、生产经营安全等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各级物价部门要协调配合商务、粮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需形势的分析。对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猪、菜牛定点屠宰场等货源组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特别是对本区域粮、油、肉、菜、蛋、奶等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准确掌握生产、库存、需求等情况,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进货渠道,尽快组织落实货源,增加年货等应季商品供应,并组织企业在交通不方便的居民生活区增设临时销售点,方便群众购买,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在本辖区内保证节日市场商品品种丰富和品质安全的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抓住销售旺季,积极扩大消费。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引导辖区内重点流通企业,抓住春节销售旺季,通过举办各种促销活动,积极扩大市场销售。深化工商、农商、银商合作,联手开拓城乡市场,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加强与旅游、文化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满足居民吃住游等消费需求。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和绿色消费理念,提振消费信心。
四、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流通安全。春节前,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在本辖区内组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品油库、加油站(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组织指导,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要加强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商务、农业、公安等部门协作,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对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检查,严防不合格家电产品流入农村市场。组织“万村千乡”龙头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确保农村市场繁荣稳定。在因雨雪等灾害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导致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减免收费等多种方式,畅通绿色通道,降低物资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