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预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0〕5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春节期间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春节期间历来是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保安全作为春节期间的首要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绷紧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扎实细致地做好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细化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基层人员。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春节前要亲自带队督促检查;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安全监管,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以及国道、省道等路面巡查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要根据客流量和近期气候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客运班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值班备勤,强化路面管控。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车辆特别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查控,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客货运车辆的管控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铁腕治理客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气象、路政、运管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联动的程序、环节和人员、装备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和检验,确保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