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㈢开展妇幼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力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推广先进经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㈣加大母婴保健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准入管理和监管,严肃查处利用医学手段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接生和流产等违法行为,为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保健服务。
  ㈤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根据《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切实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母乳喂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母乳喂养的氛围,提高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认真落实《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㈥加强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利用水平。完善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实现“母婴三证”、孕产妇和0-3岁儿童系统保健、三项监测和妇幼卫生年报、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监管等妇幼卫生相关信息的全省网络化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工作协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㈦认真组织国家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第六周期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生殖道感染防治以及中澳新生儿窒息复苏试点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项目培训和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工作开展。
  四、健康促进与教育
  ㈡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各级合理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㈡进一步加强公民健康素养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结合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依托“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两个平台,加大公民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能力和品牌建设。
  ㈢加强城乡基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区和示范乡镇建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结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健康促进,开展“活到九十九?健康教育进社区”与“社区健康大课堂”等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以《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调研督导和评估工作为契机,研究制定下一轮全省工作规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