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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深入开展专项适宜技术的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技术服务能力。制定优惠政策,对社区卫生人员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给予倾斜。着力培育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基地,不断强化地区间的学习交流。
  ㈣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科学规范的收支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社区首诊试点。
  ㈤深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和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认真落实经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级医院帮扶任务。探索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等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㈥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指导各地参照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标准,制定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方案,做好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快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㈦深入开展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与评审活动。组织对申报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初评、复审及审定工作,健全完善社区卫生工作激励机制。
  ㈧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建立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监测制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鼓励重点联系城市在医改中取得经验、打造亮点、创出品牌。
  ㈨推进“两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以“满意在社区”活动为主题,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扶持培养典型,力争在全省创建并推介一批有影响力的社区卫生服务品牌。
  ㈩筹备召开全省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经验,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妇幼保健
  ㈠以完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启动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工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和转诊急救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㈡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落实三级预防策略。重点抓好一级预防,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咨询、指导工作,提高群众参加婚检的自觉性,提高婚检率。建立健全全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提高筛查和诊断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二、三级预防工作,确保阳性病例得到及时诊断和适当治疗,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认真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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