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部省双方采取更加有效、更具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河南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1.国家质检总局要加强的重点工作:(1)大力推动河南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河南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开展工作。(2)大力支持河南出口食品农产品大通关建设。国家质检总局将河南作为内地食品农产品出口大通关模式改革试点省,针对河南食品农产品的出口,先期研究米果、果汁等10家左右具有固定包装的特色深加工食品及相关企业,在指定口岸开展出口直通放行试点工作。(3)加强河南检验检疫实验室能力建设。在实验室建设资金上向河南重点倾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专用仪器设备。(4)促进河南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外注册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大力培育食品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优先推荐河南优势食品农产品企业获得国外注册,引导河南食品农产品企业开展对外交流,提高国际竞争力。(5)强化对河南出口食品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国家质检总局抽调专家为河南食品农产品的出口标准等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培训,收集整理河南食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的市场法规、检测方法、限量要求等信息。(6)指导河南健全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和退出、产品追溯和召回等制度。2.河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的重点工作(1)研究制订河南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总体发展规划。由省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制定河南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总体发展规划,指导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开展。(2)大力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过全面开展质量兴省活动,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将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通过“省定、市推、县办”等方式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县(市、区)、乡镇。省政府适时组织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开展观摩、评比,鼓励先进,鞭策落后。(3)加大对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及基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科技攻关,推动食品农产品的深加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河南出口食品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在支农和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安排上,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及基地予以倾斜。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信用保险的宣传,扩大信用保险覆盖区。加强退税政策研究,用足用好退税政策。(4)强化检验检疫人员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积极争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人员到示范区帮助工作,指导示范区建设。对此,市、县级政府要在办公和生活上提供便利条件。(5)加大对河南食品农产品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扶持力度。支持河南优势出口食品农产品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检测网络,提高检测水平。(6)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