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培育壮大中等城市。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集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近就业,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常住人口2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8.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以“紧凑型”、“复合型”理念规划建设城镇,优化空间布局。加快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加强城镇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营效率。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三)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59.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把18个省辖市全部纳入中原城市群整体规划布局,基本完成全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努力形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统筹布局和整合全省产业、城镇、交通、生态等各类空间要素,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继续抓好新农村规划建设。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0.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城乡产业融合,逐步形成分工合理、产业对接、联动发展的格局。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业生产链条向加工、销售、服务方向延伸。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城镇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资源优势结合,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1.统筹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把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
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62.推进城市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服务农村,鼓励教师、医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城乡间轮转换岗,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构建城乡一体、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由省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3.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加快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积极稳妥地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试点工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由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
(一)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64.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成400个乡镇文化站、5200个农家书屋和1840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成58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96万个村级服务点。建成省广播电视发射塔。抓好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继续做好舞台艺术送农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工作。强化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由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5.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嵩山历史建筑群等申遗工作。
由省文化厅、文物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66.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抓好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完成省辖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改造,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报等新兴文化业态。建设国家动漫产业发展河南基地,推进中国郑州信息创意产业园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