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发展现代物流、技能培训、科技研发、检测检验、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寓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增强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功能。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文化厅、教育厅、卫生厅、质监局负责落实。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2.着力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以装备制造、汽车、有色冶金、钢铁、建材、化工、食品、纺织服装为重点,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带动全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升级。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23.着力提升重点企业现代制造、系统集成和服务增值能力,集中支持整机成套装备、智能电网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动力装备率先突破,提高汽车规模化生产水平和零部件集聚配套能力;大力发展高精有色合金、高强优质钢和高端化工产品,提高原材料产业链高端产品比重;强化原料基地、现代物流、优势品牌支撑,大力发展冷链食品、品牌服装、中高档面料等产品。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24.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25.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为重点,加大产业链前端产品研发和后端推广应用支持力度,争取在节能环保、新型电池、创新药物、非金属功能材料等产业化上实现突破。优先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整车、电池及关键零部件全面发展。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26.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4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规划,推动航空综合保税区、“无水港”等一批重大物流工程建设,做优做强冷链、粮食、钢铁、汽车、医药、邮政等专业物流。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7.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县域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经营;吸引金融保险机构在豫设立区域性总部及分支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新的期货交易品种。
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优化企业结构。
28.深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29.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优势企业加快并购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在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装备制造、粮食、旅游等优势行业实施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施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发展规划,支持其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现代管理上发挥引领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围绕龙头企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四)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1.培育壮大自主创新主体。新培育5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争创一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依托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培养、引进技术创新骨干人才,实施“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抓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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