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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产业政策与规划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科技创新政策;综合拟订科技、工贸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和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产业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承担市自主创新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开展产业调研;组织软科学课题研究。

  (四)经济运行与统计监测科。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研究提出近期工业商贸经济主要预测性指标;负责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研究提出调控目标和调控建议;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承担重点企业监测、收集、整理、发布、分析经济和科技领域基础数据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服务贸易等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牵头组织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五)计划科。

  负责编制工业发展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各项资金中长期使用规划和年度安排计划;负责各类资金计划的协调和综合平衡;承担申报预算、资金切块、核拨资金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六)审批科(行政服务对外窗口)。

  受理本局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有关的证书、批复文件的办理、转报和发放等工作;承担与业务受理有关的政策及办理情况咨询工作;负责各项审批事项的年审工作。

  (七)高新技术产业科。

  编制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与协调管理国家和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的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新基金(资金)项目。

  (八)科技成果科。

  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专家库建设;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初审;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指导和监督技术市场,承担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科技专业镇的技术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和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社会发展及民生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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