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刘光青、林兴明、周生
工作目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街面上无乱倒建筑渣土;确保市政施工余土及时清运。严查建筑工地外渣土滴、洒、漏现象。建筑工地围墙外观整洁,清除工地围墙外的杂草、杂物。
(十)市政施工破路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余红光、林兴明、周水生
工作目标:计划超前,严格审批;规范已审批的破路工程现场工地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清运渣土,及时复原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了便于组织、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刘嘉水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党工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环保局、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效能办等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副调研员余红光担任,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尽快制定完善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进度、定时间、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综合整治开始阶段,在城区大范围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市民意识、文明公约等爱我城市理念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宣传,综合整治方案宣传等。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采取阶段性评估的办法,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参与督查工作,及时报道整治成果,曝光整治不到位的现象。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要通过综合整治行动,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总结整治的成果,制定长效管理的措施,在整治结束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的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避免出现反弹。
lar_38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