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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责任人:刘光青、林兴明、周生

  工作目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街面上无乱倒建筑渣土;确保市政施工余土及时清运。严查建筑工地外渣土滴、洒、漏现象。建筑工地围墙外观整洁,清除工地围墙外的杂草、杂物。

  (十)市政施工破路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余红光、林兴明、周水生

  工作目标:计划超前,严格审批;规范已审批的破路工程现场工地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清运渣土,及时复原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了便于组织、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刘嘉水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党工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环保局、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效能办等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副调研员余红光担任,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尽快制定完善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进度、定时间、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综合整治开始阶段,在城区大范围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市民意识、文明公约等爱我城市理念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宣传,综合整治方案宣传等。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采取阶段性评估的办法,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参与督查工作,及时报道整治成果,曝光整治不到位的现象。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要通过综合整治行动,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总结整治的成果,制定长效管理的措施,在整治结束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的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避免出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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