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9〕186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宁德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随着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基本设施逐步配套,宁德中心城市品位逐步提升,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营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工作已迫在眉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城市管理中的重点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以达到整洁、优美、有序、亮丽的城市环境目标要求,迎接第三届海峡两岸茶博会在我市举行。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针对城区脏、乱、差问题,加大力度,集中攻坚,狠抓市容市貌,整顿交通秩序,确保城区市容市貌有一个大的改观,交通拥堵混乱的现象得到改善,城区环境基本达到整洁、卫生、有序、美观。
二、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10月15日至11月15日,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
三、整治重点
针对目前城区存在“环境脏乱、占道摆摊、交通不畅、内河污染、路灯不亮、公交车不准点、园林绿地管理不善、建筑工地管理不严、户外广告乱设置、市政破路施工随意”等十个方面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具体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如下。
(一)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责任人:林兴明、周敏、许文贵
工作目标:城区主次干道全面实行“五定三包”(定人员、定路段、定经费、定质量、定奖惩,包清扫、包保洁、包清运)责任制,加强对城区大街小巷环境卫生的巡查、监管,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不留卫生死角,清扫率达到100%,保洁率达到95%以上,保持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无污水和空气清新。
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划定市直、区直单位相应的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督促做好全日制的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