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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郑州市2010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失效]

  (三)发挥土地储备宏观调控作用。土地储备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相衔接,为有效供应土地,落实城市规划提供保障。
  四、工作分工
  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储备土地有关资料;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与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协助收集、整理城中村改造土地有关资料;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汇总资料并拟定土地储备计划草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上报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1日,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查计划储备土地现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报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2010年1月12日至1月19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各部门和单位所报资料进行汇总,提出储备建议。
  (三)2010年1月20日至1月28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带领土地储备中心拟定土地储备计划草案。
  (四)2010年1月29日至2月9日,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组织其成员单
  位审核土地储备计划草案,编制土地储备计划。
  (五)2010年2月10日至2月26日,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土地储备计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是科学调配土地供应,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需要。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圆满完成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
  (二)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制订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对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三)积极准备,保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储备土地现状调查、资料搜集工作,做好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审核、报批前期准备工作,为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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