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度安排
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10年3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重大课题和“十二五”规划思路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市、区)规划的前期准备和初步编制工作。2009年完成全市“十二五”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初步规划,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年底,主要任务是研究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完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市、区)规划草案。重点做好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衔接和论证工作。
第三阶段。2011年年初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主要任务是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按程序广泛听取意见、论证和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市政府根据市人代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颁布实施。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查,汇总、编辑出版全市“十二五”规划和研究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全局,理清思路
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准确地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市所处发展阶段,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的发展经验,科学地分析和判断“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理清思路,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努力破解我市经济社会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增强规划的宏观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和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规范程序,加强衔接
编制规划要参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程序来进行,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法制性和规范性,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全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其他各类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起着统领作用,编制时要注重与已起草或实行的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做到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部门和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以及政策措施能够有机对接。同时还要与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总控性地位,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开发管制原则,建立规划协调衔接机制,保证各类规划相关内容衔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