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五是要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是要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民富与市强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总体规划
  《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属于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部门或行业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要体现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着眼全局,增强实效,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但应注意适当增加经济结构调整、惠及民生、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的指标。各地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立足自身特点,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把握优势,准确定位,认真研究编制《总体规划》,提出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贯彻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中。
  (二)研究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先导行业及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资金筹措,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要把已在编各类产业规划作为“十二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突出“十二五”五年的目标任务。同时围绕构建“三个体系、一个载体”,加强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科技、教育、人才、就业、卫生、防灾减灾等公共事业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实施市重点专项规划责任制,综合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重点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在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由财政局安排编制经费。
  (三)研究编制区域规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