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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意见

  (二)坚持三项制度。
  一是例会制度。各县(市、区)街道、乡镇要定期召集两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街道、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应根据本辖区社区戒毒工作计划,对各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各街道、乡镇和社区两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特别应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落实好日常监护工作制度。日常主要监护工作如下:
  1.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
  2.戒毒人员的技能培训、就学、就业援助;
  3.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
  4.帮教谈心、家访工作,督促社区戒毒人员汇报戒毒情况;
  5.开展社区帮扶救济等;
  6.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告诫;
  7.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公安机关;
  8.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街道、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认真做好谈话、尿检等情况记载,及时统计上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和数据报表,为年度评估做好资料准备。
  四、工作要求与考核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县(市、区)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作用,调动公安、卫生、司法、民政、药监、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动员志愿者投身禁毒工作,积极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动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有效遏制毒品蔓延。
  (二)加强调研,注重实效。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社区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和检查,审核评估工作质量,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不断促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应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街道、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要对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年终应组织对街道、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作出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年度禁毒工作考核,重点评估各县(市、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并对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予以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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