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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09〕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做好2009年度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2009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确保2009年度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统计年快报、年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直接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顺利进行。在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期间,各部门不得随意抽调统计人员,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做好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联系,在统计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好本行业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并按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年快报和年报以及宏观核算所需的资料。统计部门要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指标。针对第二、三产业中存在部分指标及部分企业瞒报、漏报等现象,统计部门要加大对调查对象和指标的清查、核实力度,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全面。特别要加强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餐饮业的跟踪统计,把达到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条件的工业、贸易餐饮业调查单位及在辖区内投建的单位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保证统计调查单位的完整性。在抓好经济总量指标如实填报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劳动报酬、利润总额、税金、折旧等构成经济总量要素指标的如实申报,并认真审核验证,确保与经济总量指标相配套衔接。

  三、坚持依法统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要加大对被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和动员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瞒报、虚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加大宣传、解释力度,消除调查对象的疑虑,督促调查对象按时、如实地上报统计资料。对拒收拒报报表、报表资料填报不全以及虚报、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对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有关数据,切实做到依法保密,只供统计使用,不得作为对企事业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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