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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的通知
(桂价电〔2009〕39号)


各市、县物价局: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9]344号)精神,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当前,我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两节”期间消费比较集中,容易产生价格矛盾和纠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和应急检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二、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奶、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旅游、医疗服务及家电下乡相关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监测。要切实加强采价工作,要求采价人员要严格按照“定时、定点、定品种”的原则,实地采集市场价格,加强市场巡视,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动态情况。
  三、突出检查工作重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开展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食用油、粮食、肉禽蛋菜奶等农产品和副食品价格检查和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旅游服务、液化气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防治甲型H1N1流感、家电下乡、农村医疗等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和价格监测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要建立快速处理机制,要及时处理对群众投诉反映的价格问题,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要加强和坚持两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专人报送监测情况,保证24小时值班电话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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