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十二五”总体规划,主要是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点政策;制定全市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框架;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重大工程和产业布局;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全市各有关部门编制。
“十二五”规划的规划期,以2011-2015年这5年为主,展望到2020年。要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
(三)做实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相关领域、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依据。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专项规划在确定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凡属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必须在发展规划中予以体现,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因此,“十二五”专项规划,更要体现总体布局与国家发展重点的衔接和可操作性,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使专项规划所涉及到的项目,力争达到可以作为项目审批或安排投资的深度。一要与国家专项规划衔接,争取相对应;二要与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相互协调;三要重点突出,体现规划的实用性,要有一批重大项目来支撑。四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标要尽可能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保障措施要可行。
“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根据我市实际,由市规划局牵头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市经委牵头编制工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局牵头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市第三产业规划与发展中心牵头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牵头编制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市农林局牵头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市交通局牵头编制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市科技局牵头编制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市教育局牵头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市人事局牵头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市卫生局牵头编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市环保局牵头编制环境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
(四)做好区级规划和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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