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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安全监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三)坚持优中选优,在表彰的对象中择优选推荐全国安全监管系统2009年度标兵式“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并另附单行材料。
  (四)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要分别填写《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附件2)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先进单位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先进个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上述材料要内容真实,层层把关,经区县(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审核后,连同电子版于2009年12月11日前市安监局人事培训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和奖励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国家安监总局发布表彰决定,在2010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章。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八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联 系 人:胡泽珍、周绍勇
  联系电话:67511639、67518361
  电子信箱:xyz67511639@163.com

  附件:1.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
  2.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隶属部门

 

拟授

奖励

 

曾受过何

种 奖 励

 

负责人

姓 名

 

职工人数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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