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努力实现农产品流通增值
(八)加强农产品收储,努力实现农产品及时变现。根据粮食市场情况,积极争取启动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认真落实中央、省级储备粮轮出销售计划。适时建立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储备。农发行要做好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切实贯彻国家的收储和惠农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做好粮食收购准备工作,认定粮食收购企业资格,核定最高资金额度,督促企业及时销售商品粮库存,腾空储粮场地。
(九)搞活粮食流通,努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参加“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等活动,主动与京、津、沪、苏、闽等粮食主销区进行衔接,落实好产销协议。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境外农业开发基地建设,推动对俄农业合作战略升级。组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龙头企业参与国际会展,开辟外贸市场,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实施“走出去”步伐。
(十)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民粮食减损增收。努力争取尽早实施粮食15万吨仓容建设任务,扩大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社会储藏能力,加快粮食物流节点建设。认真落实《2009年黑龙江省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为农民粮食减损增收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面,形成以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加快全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区域农贸市场建设步伐,重点做好改扩建桦南县前进综合市场、桦川县富桦农贸市场、汤原县新世纪商贸大市场三个工程建设推进工作。同时要积极向上申请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要广泛利用各种流通网络,进一步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力度,把国家惠民、便民政策,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政策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繁荣全市农村流通市场,稳定和促进农业发展。
(十一)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对绿色食品的检查和整治,为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保障。一是组织“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现有的37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29家绿色食品企业、11家有机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规范性、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包装标识的合法性等进行专项自查和督查指导,对不合格企业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二是开展绿色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对全市获标企业及产品进行年检和抽检。三是对流通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节假日和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大商场超市的绿色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和执法宣传。四是加强粮油市场管理,规范粮油流通监督,维护粮油流通秩序,保障粮油安全,维护粮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促进农民工转移和创业,努力实现劳务经济大发展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