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
(桂政发〔2009〕10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积极主动地承接产业转移,已成为 后发展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拓宽工业产业领域,提升我区工业总量,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2004 年以来,我区与东部地区企业签订合作项目6845 个,占全区签订项目总数的72%;项目资金3838.85 亿元,东部企业实际 到位资金1444.94 亿元,占全区到位资金总额的73.14%,项目实施率达89.8%。特别是通过“百企入桂”活动引进了一批国内知名龙头企业,对推动我区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一是引进区外资金规模小,增长速度慢。引进企业 和项目层次不高,龙头企业不多,尚未形成有规模的产业集聚。二是交通物流发展相对滞后。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全区现代物流业刚刚起步,难以满足转移企业对物流服务的需要。三是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工人比例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四是产业配套能力不强。我区产业集聚、企业集聚的态势正在形成过程中,尚未形成有规模的块状区和特色产业带,生产性服务业跟不上,难以满足转移企业的配套要求。五是企业经营的综合环境有待优化。我区对进入企业和项目的优惠政策兑现慢,服务意识不强,影响了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范围内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不断进行调整,国家间、地区间的经济活动和竞争日益激烈,企 业对产品质量最优化和市场份额最大化的不懈追求,促使产业向经济要素成本低和经济发展环境好的地区转移。我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区位优势明显,在中国与东盟、泛北部湾、泛珠三角等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以及构建中 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同时,我区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经济成本较低,后发优势明显。这些为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带来了机遇,必须抢抓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