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规划纲要修改完善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初)。修改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进一步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
三、重视做好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各县(市)政府要编制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城镇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少量的对当地经济起带动和支撑作用的特色产业专项规划,并做好与省、设区市相关规划的衔接;蕉城区政府主要是配合市政府编制必要的专项规划,是否编制总体规划可自行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领导,尽快成立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办公室和规划研究编制起草小组等工作机构,并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专家指导、咨询、论证工作。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为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专项规划工作与总体规划编制的衔接协调,促进专项规划与各领域、各部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参照省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市政府将专文下达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任务,并要求专项规划编制超前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以便与省专项规划和市总体规划取得衔接。
五、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谋划工作
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编制规划要以项目为依托,以项目为抓手,其落脚点是项目的开发和争取。要抓住国家、省两级各部门正在全面谋划各重要专项规划和“十二五”重大产业、行业项目的重要机遇,将这项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抓细、抓实“十二五”规划项目的策划储备,尤其要提前谋划关系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龙头项目和社会事业骨干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主动地与国家、省直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有更多的重大项目挤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盘子。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十二五”规划项目策划储备前期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