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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9〕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为了总结200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安排2010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总结回顾2009年度本地区、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宁德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研究提出2010年工作思路,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09年12月30日之前报市政府。

  二、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协助本级政府、本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要通过总结回顾,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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