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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电子四O九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电子四O九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10〕95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你厅《关于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5.12”地震灾后重建的报告》(陕工信函[2009]366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设施灾后重建,改善电子四零九医院治疗及医技科研条件,经研究,同意建设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外科综合大楼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宝鸡市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现址。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外科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1400平方米,设置病床430张。其中:门诊、医技业务用房7000平方米,住院业务用房118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2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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