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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国际交流处(友好城市处)。
  统筹协调我省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往工作,负责制定我省国际交流规划和全省友好城市发展规划及省级友好城市的交流计划;负责全省友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和政策指导;负责全省与外国缔结友好省(州、县、市、区)关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省级友好城市或省级经贸合作伙伴关系州(县)的对口交流以及来访团组、人员的接待和出访团组、人员的派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其他友好关系的缔结及其友好交流活动。
  (六)新闻文化处。
  开展国际形势、地区和国别政策、国际热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对执行外交政策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供对外方针、政策和对国内外重大问题的对外宣传材料和表态口径;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记者来湘采访活动;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和民间团体开展对外新闻文化交流事宜;参与组织在湘进行的大型涉外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活动;负责全省新闻、文化类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员的审核报批;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湘外国新闻、文化团组的接待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对外开放市、县的审核、呈报及涉外参观点的选择、调整和有关管理工作;配合对外宣传部门做好涉外新闻发布工作。
  (七)侨政工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侨务政策法规在我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湘合法权益;承办部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办理归侨、侨眷出入境及其子女升学、就业、留学以及华侨回国定居、回国安置等相关手续;负责调研综合侨务工作情况,开展侨务政策和理论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提供侨务信息;负责全省侨务信访、侨务扶贫、侨法宣传等工作及省侨界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侨务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和部分港澳同胞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
  (八)侨务联络处。
  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我省交流合作的建议;负责邀请来湘华侨华人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及指导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在湘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指导省海外交流协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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