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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7.2 预案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九江市辐射事故应急有关单位部门通信联络表

 序号

  单  位

  部  门

  联系电话

  1

  市辐射事故应急值班室

  市环保局值班室

  12369

  2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

  市环保局辐射监管科

  8585901

  3

  市公安局

  治安警察支队

  8278117

  4

  市卫生局

  应急办

  8230037

  5

  市安监局

  应急指挥中心

  8903747

  6

  市财政局

  经建科

  8573339

  7

  市交通局

  运输安全科

  85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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