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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九江市关于“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对采取有力措施使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镇,实行了“以奖促治”政策,以激励和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两年中我市有十个村镇得到了中央环保资金的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以奖促治”,推动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基本原则。注重实效,农民受益。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证农民得到实惠。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出资出劳。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整治项目的确定、成效考核和奖励资金的使用要向社会公布,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集中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使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到2015年,环境问题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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