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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的决定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的决定
(宜府字〔2010〕12号)


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市本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及考核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发改委等12个单位“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市审计局等30个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优良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向上争资工作新佳绩。市直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进取,努力开创向上争资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宜春经济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名单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附:
  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良单位名单

  一、2009年度市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城投公司
  市经贸委 市城管局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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