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省农业部门要制定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力争三年内短期流转面积达10万亩,增加农民土地经营的合法收益。省林业部门要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调动农民造林、护林、创收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及装备能力建设。农业部门抓紧研究制定预冷库补贴办法,从国家、省冷库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1800万元,三年内新建预冷库 20个,新增库容2万吨以上。将适用于中部市县使用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设施大棚建设,力争三年内新增大棚面积5万亩以上。扶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建设100个农机专业示范村。
(十七)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省农业部门争取国家支持2咖万元将中部6市县纳入全国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示范县;加快实施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检查站、动物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疫苗冷链系统等“无疫区”基础建设项目,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费供应。中部市县政府三年内普遍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
(十八)加强农田水利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安排投资23亿元抓紧开工建设红岭水库枢纽工程,力争将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试点县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省水务部门要加大病险水库改造力度,确保两年内完成任务;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解决中部市县7.2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十九)推进重大交通和农村电网建设。省交通运输部门安排投资27亿元,加快建设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确保2012年通车;抓紧做好海棠湾至五指山、屯昌至乌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确保2011年开工建设;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力争中部市县行政村通水泥路达100%。省发展改革部门安排投资3.6亿元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支持建设农村沼气、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扶持8-12个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加强农产品市场和农资产品市场建设。省农业、商务部门和市、县政府组织实施中部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计划,重点建设保亭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白沙邦溪林产品交易市场、屯昌瓜菜批发市场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琼中农资交易市场。省供销部门进一步完善农资经销网点,在每个乡镇创办1-2个放心农资连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