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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0〕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为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2009年11月,州政府召开了全州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并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2009-2010年专项防治目标责任书。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09〕21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做好201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目标责任制落实
  今年是实行防治目标责任制的第二年,也是关键的一年。按照目标责任制规定,各县市要切实把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政府目标责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防治预案,明确和落实林业、交通、铁路、邮电、电力、电信、广电、建设、工商等部门的防控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编制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认真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加大防治资金投入,设立专项防治经费,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
  要严密监测疫情,认真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疫情普查,及时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并取样检测,排查枯死原因。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开展松材线虫病及疑似松树疫情除治,零星枯死松树要常年及时清除。要积极组织开展疫区媒介昆虫综合防治,降低媒介昆虫的种群密度。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照《凉山州松材线虫病除治和预防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在4个月内按照规程清除感病林木,并按照3年内根除疫情的要求制定实施除治方案。要加强疫木管理,有效监督疫木销毁和安全利用。
  三、加强重要区域检疫执法和监管
  各地森防检疫站、检疫检查站要加强进入我州境内和进入重要松林区的道路检疫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全州各县市特别是与疫区毗邻地区、水电开发区域要对入境松木及制品(含包装材料)实施全面复检和监管,严防松材线虫病侵入。
  四、加强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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