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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屏南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屏南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的批复
(闽价服〔2009〕401号)


宁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屏南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的请示》(宁价费[2009]53号)收悉。鉴于屏南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试行期限已满,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2006]432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等九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8〕232号)精神,考虑到屏南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核定屏南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为4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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