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0〕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警戒期以来,我州天气晴好,气温偏高,空气干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省、州气象台先后多次发出高火险红色天气预警信号,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州“两会”顺利召开,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做到领导到位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重点林区“两项制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各级领导同志务必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扑救,靠前指挥、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责任片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做到有险必除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产用火审批、入山管理制度,严格入山人员野外用火监管。要全面落实巡查制度,增强巡护力量,加大管护力度,确保巡查人员到岗尽责。对重点林区和旅游景区进行重点防范,严管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狠抓火灾火险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大林区输电线路、林区施工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区域在红色高火险预警期间应当发布防火戒严令, 杜绝一切人员、火源进山。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纠正或限期整改。要及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一线督查防火措施、巡山管护制度等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火工作有序有效。
三、强化防火知识宣传,做到全面覆盖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突出宣传重点,深入林区、社区、景区、寺院、远牧点、边远村寨等开展“面对面”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宣传月、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警示片、张贴《防火公告》、发放《防火公约》等形式,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真正达到“防范有实效,意识有提高,火情有减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