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培养集聚各类优秀人才。重点实施“千人计划”、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培养工程、百万技能人才提升储备计划和“双百双向”师资培训交流计划,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吸引和培养一大批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创新创业人才和掌握先进工艺、技术精良的高技能人才。开展“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等评选表彰,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保险等实际困难。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层基础
11、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理顺党员管理体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党员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努力实现50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15人以上社会组织有党员,100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30人以上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从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复退军人、务工返乡人员以及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选拔等措施,配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13、提高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的工作业务,把组织生活与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单位集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党员队伍和行业特点,创新组织生活载体。落实组织生活登记制度,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4、增强基层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对被评为全国或连续两次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南粤‘七一’奖状”和“南粤‘七一’奖章”,对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颁发“南粤‘七一’纪念奖章”。坚持每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和事业单位职工中选拔乡镇(街道)公务员。建立党内关爱扶助机制。
15、结合“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制。领导干部亲自挂点,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驻。认真开展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驻定点帮扶村、帮扶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扶单位党员与帮扶村党员群众结对帮扶、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