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创业促就业相关配套政策。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和安排创业场地,建立规模和示范性的创业基地、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提供保障;为科研企业安排和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就业提供便利条件,根据国家政策,给予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
5.完善服务体制,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对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改善审批服务制度,按照“一厅式办理、并行受理、限时办结”的原则,通过提供便捷高效、周到细心的服务,为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1.整合培训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的培训体系。把技工学校、培训指导中心及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资源整合,由劳动部门实施统一管理,统筹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见习、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2.拓宽培训对象的覆盖面。把有就业和创业愿望的各类城乡劳动者纳入培训范围,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培训。
3.针对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特色培训。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关爱就业培训”,包括毕业生毕业前的就业心理辅导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及毕业后的创业培训;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本地产业特点,提供“特色产业培训”;对有一定资金和技术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回乡创业培训” ;对下岗失业人员,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提供“转岗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4.进一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将创业培训和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进城务工农民、残疾人和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回乡农民工等。受训人员达到相应标准及要求的,培训机构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含职业能力考核)补贴。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加强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市、区县两级政府,逐步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资源、法律、技术指导和融资贷款等服务,解决创业者的实际困难。
2.加大创业载体的创建力度。在整合现有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园区、开发区、产业聚集地、专业市场等建立创业园、创业街、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打造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实实在在的创业载体和良好的场地、设施条件。
3.深化创业指导服务工作。逐步建立“政府组织、企业参与、创业者受益”的创业指导模式。整合现有资源,建立专门的创业指导服务平台,积极举办创业博览会、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和创业金点子,建立创业项目数据库,为创业者提供丰富准确的创业信息,避免盲目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组建专业的创业指导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咨询和指导服务。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加强创业跟踪服务,逐步建立集“项目征集、项目展示、专家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创业指导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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