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1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将我市(含区县)政策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央和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市政府决定,对西安市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能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董 军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宫蒲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 石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
郭秦林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师胜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立安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华俊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新兆 新城区常务副区长
陈宝玉 莲湖区副区长
阮 波 碑林区副区长
任太龙 未央区副区长
朱选定 雁塔区副区长
李继红 灞桥区副区长
钱虎威 长安区常务副区长
林 娣 临潼区副区长
苗志忠 蓝田县代县长
吕新海 阎良区副区长
王聪林 户县常务副县长
范九利 高陵县常务副县长
刘顺利 周至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秦林兼任。同时,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待遇支付、服务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市国资委负责提供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有关资料;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结算工作;市监察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各区县政府要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