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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规范长沙市南雅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规范长沙市南雅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长沙市南雅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你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费标准:初中每生每期5100元;高中每生每期6100元。

  2、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按每生每期350元标准收取。

  4、生活服务费报我局备案。

  代收费应遵循“按年(或按学期)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服务性收费除遵循代收费原则,还应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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