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扎实开展城乡治理,打造“清洁绵阳”
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清洁城市。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注重科学规划。要结合治理目标和灾后重建,抓紧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城市市容、村镇容貌、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环境治理、交通管理等专业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以规划规范管理。二是突出城乡“脏、乱、差”的治理。要健全“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健全保洁队伍,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保洁措施,加强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合理的处理渠道。大力加强城乡结合部、出入口、城中村、居住小区、背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治理,极重灾区要结合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为板房社区添置一批垃圾收集设施,解决乱吐乱扔的问题。积极开展车辆维修、装饰、洗车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营业门店不整洁,油垢撒漏、路面污染等现象。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坚决杜绝城市(城镇)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乱涂乱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以及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等现象。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治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采取限时施工、加盖密封等措施,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弃土污染和渣土清运等问题。继续推进农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的治理。村镇要治理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村社道路硬化。实施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引导群众在房前屋后多栽树,抓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着力抓好重建住房的风貌塑造,加大夹道建房整治改造力度。交通沿线要抓好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整治规划和相关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抓好交通沿线的垃圾收运处理、植树绿化、公厕建设、废弃建筑和设施清理。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开展以安全、畅通、整洁、美观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拆除沿线违法违规和破旧废弃建筑,改造提升保留建筑,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强化山区公路、急弯陡坡、临路村庄、交叉道口等危险路段安全整治和监管,加大对破坏防护设施、攀越围栏及占路摆摊、打场晒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要加大改造力度,集中解决道路不通畅、路灯不亮、卫生状况差等问题,不留死角、全面治理。集贸市场要实行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管理,做到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占道经营。物业区域要实行规范化服务和管理,治理公共区域楼道楼顶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牵乱拉、乱写乱画等脏乱差现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分工》,结合测评工作中数据采集方式,抓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材料审核指标,各区和市级各责任部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9 版)测评指标和中央、省、市文明委、文明办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分年度收集、整理好2009、2010、2011 年的创建资料,工作不完善、资料不齐的,有关责任部门要完善工作,补充资料。材料审核指标都要有安排、活动、总结、成效四个方面的资料佐证。二是涉及问卷调查的指标,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分阶段、有重点、不间断的搞好群众宣传,着重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创建文明城市的常识、礼仪知识,针对问卷调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引导;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相关工作的明确意见。三是涉及实地考察的指标,属于硬件建设方面的问题,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硬件设施的建设和修缮;属于软件素质方面比如乱停乱放、乱穿乱行、乱吐乱丢、乱堆乱摆、乱牵乱挂、乱泼乱倒、闯红灯、酒后驾驶、超速以及窗口行业服务不文明、公共场所不道德等问题,要抓好教育引导,加强人的素质提升,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处罚力度。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标准逐项、逐段、逐片抓好落实,不得留有空挡。四是市网管办和各新闻媒体以及部门网站要适时采取网络调查方式对一些问卷调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指标进行民意调查。五是涉及整体观察和汇报指标也要按测评要求逐项落实达标。六是抓好城乡联动,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安置点、文明安置户和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第二届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和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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