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完成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88个省级生态村的建设任务。到2011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到2012年,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达到8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经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8%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5%,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30%和35%,农村清洁工程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
到2015年,农村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初步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逐步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三、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一)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配合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根据《阜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责任,密切配合,县级政府要明确主要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确保到2011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水、安全水。
(二)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根据《阜阳市大力推进村容整治综合利用农村垃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和帮助属地做好相应工作。同时,指导所属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做到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相结合。城市和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村生活垃圾的,应采取“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