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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2.具体实施阶段(2010年3月-6月)。所有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的单位要按照省统计局《关于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实施方案》设首席统计员1名、辅助统计员若干名。首席统计员原则上由乡镇统计站站长、开发区(工业园区)统计负责人担任,辅助统计员由专职或兼职统计员担任。配备的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必须符合《安徽省乡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首席统计员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推荐,经县市区统计、人事部门核批,报市统计局备案后聘任。首席统计员聘任后不得轻易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征得县市区统计局同意,报市统计局备案,并确保新任首席统计员及时到位。首席统计员受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市区统计局领导,履行综合统计职能,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辖区内统计事务。

  各地要加强对首席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其具备管理辖区内统计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开展首席统计员工作考核。各地要为首席统计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没有设立统计工作站的乡镇街道,要抓紧设立,并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逐步连通统计信息网络。

  3.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7月-8月)。按照全省统一验收标准和上述工作步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达不到标准的,限期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把首席统计员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首席统计员的选聘,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要求,严格按照首席统计员选聘条件和标准选拔,不得降低选聘条件。选聘过程中,要依法、依规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对选聘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阜阳市推进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阜阳市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洪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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