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市监察局。
负责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职和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参与渣土运输人员查处工作。
(九)各区政府。
将渣土管理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调整充实执法力量,组建夜间渣土管理巡查队伍,负责查处污染路面、偷运乱倒等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区域内乱倒渣土和污染路面,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十)市城管委办公室。
负责加大对渣土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扎实推进市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十一)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法制办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1)负责整个专项整治的总协调;
(2)负责制定、编写渣土运输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方案、信息动态、通知通报、工作总结等材料;
(3)负责群众举报、咨询的处置和回复工作;
(4)负责统计、通报渣土运输整治期间的相关工作数据,负责起草政府通告与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5)负责全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渣土运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进行有关规定的宣传,动员对渣土运输违章进行举报;
(6)负责全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宣传的扎口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调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阶段性的集中宣传。
2.工地管理组。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城管、房管、交通、水利、园林、国土资源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建筑、拆迁工地标化管理;
(2)对市区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梳理,检查验收施工污染的设施和措施,对符合开工要求的工地出具《工地硬件设施达标证明》;
(3)配合综合执法组的信息反馈,对3次违章、整改不达标的工地停工处理,直至达标为止。
3.车辆管理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城管局、交通局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1)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承运企业及其运输车辆实施监督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2)负责检验在运运输车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装全密闭装置、车辆是否整洁无破损、标志标识是否清晰;
(3)负责对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管理,检验渣土运输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准驾资格;
(4)组织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定期培训、通报交通安全状况、分析典型交通事故,提高驾驶人员的法律和安全素质。
4.综合执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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