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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运输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作业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市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规范渣土运营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为目标,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整治渣土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营运行为,切实解决施工车辆带泥运行、抛洒滴漏、偷运乱倒、超载超速等违章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更加有序、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与目标
  (一)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出道路须进行硬化,每个工地要设置和使用车辆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工程车辆轮胎不带泥上路。
  (二)强化运输车辆管理,所有渣土运输车辆须安装使用密闭装置,落实净车作业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三)规范渣土许可管理,严格控制运输时限和运行线路,对不符合准运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核发渣土运输准运证,不准擅自施工作业,确保渣土源头管理措施落实,不断规范渣土运输市场秩序。
  (四)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严惩超载超速、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确保市区道路干净整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地管理组、车辆管理组、综合执法组、效能督查组、后勤保障组6个专业工作组,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开展指导协调、信息反馈、整治组织、对外宣传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
  1.负责全市渣土管理政策的制定、渣土处置的核准、渣土运输作业的监控、运输违章的整治和作业污染的治理。
  2.负责渣土运输车辆准入条件、标识、标志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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