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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0〕9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以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为主线,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本质安全化改造,提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力争杜绝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力争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奋斗目标。
  (二)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2010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在100%。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
  按照“分类指导、严格标准、积极推进”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2010年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其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4家(梁平县14家、巴南区2家、忠县1家、秀山县1家、奉节县1家、垫江县1家、南川区1家、酉阳县1家、开县1家、铜梁1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3家(沙坪坝区1家、渝北区1家、永川区1家、城口县1家、垫江县1家、奉节县1家、巫山县1家、巫溪县1家、石柱县1家、秀山县1家、酉阳县1家、市金煌公司、市烟花爆竹集团公司)。此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目标考核中。
  (二)做好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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