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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温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温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及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温政办〔2009〕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温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和《温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温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共1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我省要求

我市现状

3年改革目标

实施进度

资金安排(亿元)

市级责任单位(▲牵头单位)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3年

总投入

其中:

市本级投入

3年

净增

2008年投入

1

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

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参保率83%

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88%

90%

90%以上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2

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

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参保率75%

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78%

85%

90%以上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3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

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

参保率93.02%

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

90%以上

90%以上

90%以上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4

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稳定在75-80%;推进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76%

报销比例稳定在75%-80%;推进门诊统筹

稳定在75%-80%;出台市区门诊统筹政策

稳定在75%-80%;在全市推行门诊统筹

稳定在75%-80%;完善门诊统筹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5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财政补助标准

2010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财政补助人均每年71元,报销比例40%

2010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120元以上,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财政补助人均每年77元以上,报销比例达到45%以上

财政补助人均每年120元以上,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2.06

0.82

0.65

0.47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6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财政补助标准

新农合报销比例逐步提高;2010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

人均报销比例22.25%,人均补助76元

人均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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