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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元宵节焰火晚会有关问题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元宵节焰火晚会有关问题的通告
(郑政通〔2010〕4号)


  为欢度2010年元宵佳节,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2月28日晚举办大型焰火晚会,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燃放地点:五一公园(原省工人文化宫)、郑东新区CBD如意湖文化广场。
  二、燃放时间:2010年2月28日晚8:00至8:30分。
  三、根据观看焰火最佳效果距离和安全要求,广大市民观看焰火应距发射场地1.5公里以外。燃放点周围300米以内商店、公共场所等单位,应在2月28日晚5:00以前关门停业,并安排好店内值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广大市民在焰火晚会期间到指定范围有序观看,以减轻中心燃放点及相关道路交通压力;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挤踩;不要在楼顶、房顶、树木、草坪、围墙等没有高空保护的部位观望。对患有心脏病及孕妇、老人、儿童等易受惊吓者,要特别做好相关安全保护工作。
  四、除两个燃放场地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燃放外,广大市民在自行燃放活动中要严格执行《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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