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2010〕79号)
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考试以及研究生、插班生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教考〔2009〕18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如下:
一、同意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普通高考体育、艺术类等专业术科考试费及研究生、小语种招生、自主招生、专升本插班生考试费收费标准。
(一)体育、音乐(含舞蹈)术科考试费每生200元,外省考点每生增加35元,即每生235元。
(二)美术术科考试费每生175元,外省考点每生增加35元,即每生210元。